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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求职防诈系列(一 )|谨防求职被忽悠,小心背上巨额债务!
时间:2026-05-29作者:警安在线 阅读:1894


求职之路,机遇与陷阱常常相伴。各式招聘骗局花样翻新,不少人不慎踩坑,深陷纠纷、背负网贷……骗局纵然多变,破绽终有迹可循。即日起,我们将招聘求职防诈系列报道帮大家擦亮双眼、识破伪装,稳稳走向心仪的未来。

今天,我们来揭秘“大学生求职,为何竟背上300万债务?


打工人秒变公司老板?

 

2021年,还在大学就读的小王在网络求职时,结识了一名中介人员。对方声称北京某技术服务公司正在招聘消防设备维护员。看似普通的岗位,却有一个特殊的入职要求——需要无偿受让公司全部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中介还拍着胸脯承诺,“只是挂个名,无需实际履职,完全没有法律风险”,同时愿意支付千元作为报酬。急于找工作的小王,没有对这份“特殊招聘”多加核实,轻易相信了中介的说法。

 

收取酬金后,远在吉林的小王在线上与公司原股东李某、赵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可就在变更完成后,李某、赵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既没有为小王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移交任何公司经营资料,后续更是直接失联,彻底消失在小王的视野中。

 

这一失联,就是三年。2024年,小王准备购票出行时,发现自己购票受限,这才发现真相:该公司此前涉及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自己作为公司唯一股东,需对300万余元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且早在2022年,自己就已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

 

此时,小王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后,他李某、赵某二人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法院:欺诈事实成立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赵某作为公司原股东,在公司涉及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期间,通过向中介支付高额代办费,将公司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小王,并办理了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彼时,相关案件一审已判决案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虽然二审尚未审结,但公司存在巨额债务风险已是客观事实。李某、赵某对此明知,却始终未向小王披露这一关键信息。

 

而小王作为在校学生,缺乏商业经验和社会阅历,其陈述的“因入职需要才挂名法定代表人、签署协议”的事实,与事后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未获取任何经营资料的行为相互印证;同时,这也与李某、赵某向法院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不清楚中介与小王具体沟通内容”“找不到中介”等表述形成呼应,足以证明小王在签订协议时,对股权背后隐藏的巨额债务风险毫不知情。

 

最终,法院认定欺诈事实成立依法判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法官提醒



求职莫贪小利

警惕“挂名”陷阱


广大应届生和求职群体,切勿因急于就业,就轻信“挂名法定代表人无风险”“无需履职拿报酬”等看似诱人的招聘承诺,求职过程中需做到以下几点:

核实企业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平台,核实企业工商信息,确认企业是否存在经营异常、诉讼纠纷、行政处罚等情况;

谨慎签署文件。对要求签订“股权受让”“法定代表人变更”“担保”等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文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切勿随意签字;

及时咨询求助。遇到不明晰的招聘要求或法律问题,可及时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专业律师,避免因不懂法而掉入陷阱。


来源:CCTV 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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