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召开,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指明了方向。山东公安新媒体开设【齐鲁好“枫警”】专题专栏,聚焦报道我省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反映山东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激励全警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建设贡献力量。
烟台市公安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桥派出所
坐落在黄海之滨的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桥派出所,是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早成立的公安派出所。近年来,金桥派出所坚持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治理举措,提升警务效能,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通过民生110法律服务中心(简称“民生110”),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推动辖区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先后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等。
“警民联调”机制
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环
在日常接处警和社区工作中,许多矛盾纠纷并不能完全当场化解,特别是非治安类纠纷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但由于案值小、周期长,群众往往不会选择诉讼。“矛盾纠纷不解决总归是个疙瘩,也存在矛盾升级的隐患。”金桥派出所所长周松达说。为打通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环,“民生110”顺势而生。
今年5月,金桥派出所党员民警张风全在“民生110”值班时发现,一名十三四岁的女孩一直在大厅逗留,经了解,女孩父母离异多年,多次因抚养权问题产生纠纷,父亲把她送到“民生110”大厅里,告诉她等母亲来接。张风全将女孩父母约来,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并与律师从婚姻法、民法典等多方面给两人普法,告知其拒不承担抚养权的法律后果,最终两人达成协议,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女孩也被接回家里。
这是“民生110”处置辖区群众矛盾问题的案例之一。“我们组建了‘警民联调’党员民警先锋队,党员民警与从业律师面对面解决来访群众的法律问题。”周达松说。借助派出所党支部的组织功能,“民生110”动员辖区的法官、公安民警、律师、社区工作者、媒体工作人员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同时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方便辖区居民随时随地寻求法律帮助,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
发挥法律优势
助推警务效能提升
今年7月,群众李某的家属在金桥派出所辖区某洗浴中心发生溺水,经抢救治疗后出院,李某与洗浴中心多次商议赔偿事宜未果,“民生110”介入调解。民警积极协调律师参与,告知洗浴中心负责人应承担的法定赔偿义务,以及调解未成可能带来的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和解协议。
工作中,“民生110”突出普法宣传,依法调解,与公安执法、法院司法相配合,通过法律的方式化解民间矛盾。期间调解的民事案件,公安机关行政、刑事案件赔偿部分,以及辖区中单纯民事、商事的纠纷,双方经调解签订和解协议后,可以进入法院,进行诉前调解程序,给予司法确认。若某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无需再重复起诉、立案、审判,大大减少了群众的诉讼成本。“‘民生110’创建以来,集中化解了一大批非治安纠纷,派出所可以将有限的警力更多地投入到治安刑事案件的防范打击中,更好地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周达松说。
融合社会力量
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前不久,辖区某小区顶层居民因家中老人腿脚不便,发动楼层邻居共同分摊安装电梯,其中3楼一户年轻居民不同意,双方因此多次产生矛盾,居委会调解未果后将情况反映给社区民警。民警组织街道办工作人员等多次登门协调,成功化解矛盾,楼栋居民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特别是今年下半年,派出所的辖区调整扩大后,金桥派出所充分发挥“民生110”群众基础好、专业人员多的优势,主动积极与区法院、街道办、新闻媒体等沟通协调,借助职能部门优势,调动辖区群众自发参与的自觉性,形成协同共治、多管齐下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辖区一些矛盾较深、时间较长,久处不决的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化解,截至目前,“民生110”多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17起,现场咨询解决群众法律困惑、疑虑129次,签订调解协议书9份,有力提升了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 烟台公安 山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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