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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权食品犯罪 守护美好品质生活
时间:2024-02-28作者:警安在线 阅读:18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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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2024/2/27


今天上午,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警方打击食品领域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


市局食药环侦总队食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杨海庆通报面上整体情况;杨浦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文良、宝山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杨晓波通报案件情况,并答记者问;市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庄莉强警官主持会议。





近年来,上海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公安部“昆仑”行动和市局“砺剑”系列专项行动,会同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持续强化全市食品安全领域打防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侵权假冒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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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已侦案件来看,现阶段本市食品领域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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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为了缩减成本、抬高利润,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普通品牌冒充知名品牌或添加无有效成分的原料,并私自印制或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标识用于同种商品,欺瞒消费者,从中牟取不法利益。这些侵权假冒产品虽然不危及食品安全,但严重影响消费者餐饮购物体验,破坏群众美好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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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销售渠道来看,不法分子通过网店、团购、微商、“砍一刀”等网络形式发布假冒食品售卖信息,同时通过自媒体社交软件、点评网站等平台发布虚假体验信息,冠以所谓明星同款、原装进口等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假冒品牌食品。同时,由于部分直播平台缺乏有效监管,直播带货售假时有发生,假冒品牌食品经网络销售后发往各地,辐射范围较以往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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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春节等节日前夕是不法分子制售假冒品牌糖果、糕点、酒水等食品的高峰期,不法分子往往在外省市设立窝点生产假冒品牌食品后销往本市。同时,针对中老年人群对功能保健食品的购买需求,不法分子采用低档同类原料或无有效成分的原料生产所谓保健食品,再私自贴标、罐装、包装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对外销售,此类食品无法起到保健功效,也对百姓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对此,上海警方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对制售侵权假冒食品犯罪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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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深入走访在沪国内、国际食品行业企业,定期开展调研,倾听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和工作建议,主动收集行业动态、犯罪线索,建立良性互通的企业维权绿色通道,不断推动线索推送、信息共享等环节的警企协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各大网络电商平台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协作共治的良好格局,切实做好优化服务的“店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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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部“昆仑”行动和市局“砺剑”专项行动总体部署下,高效整合各警种力量和属地警力,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全年不间断密切关注批发市场、商超卖场、餐饮食肆、网络电商等重点部位,针对农副食品、节日食品、保健食品等多个领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上海市民的“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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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会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不断优化食品安全领域的数据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情况通报等行刑衔接机制,形成全闭环管理、全链条打击、全流程处置。期间,重点构建了公安部门以“查处人”为重点(负责开展“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行政部门以“处置物”为重点(负责协助开展涉案物品检测、认定等工作)的联合办案模式。对于行政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公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协同调查;而对于公安部门自主侦办的刑事案件,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收网行动,提供现场专业支撑,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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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将不断强化主动预警、强化警企合作、强化行刑衔接,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精准预警、精准打击、精准处置能力,始终保持对社会关心、群众关切的假冒品牌食品犯罪的高压严打,切实维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让每一位市民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警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

应前往正规商超、官方旗舰店

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

要仔细查看包装和规格信息

与正品对比差异

对于外观与同类商品有明显区别的

应提高警惕,切勿贪图便宜

同时建议消费者

保留购物凭证、收货视频等有效证据

以便维权使用

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请第一时间向行政监管部门或

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上海经侦E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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